中税协五届三次理事会以来的工作报告

各位理事:
    我受常务理事会的委托,向大会作五届三次理事会以来的工作报告,并汇报中税协2017年的主要工作安排,请予审议。
    一、五届三次理事会以来的主要工作
    自2016年3月召开五届三次理事会以来,在国家税务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积极转变观念,统一思想认识,按照五代会和王军局长提出的新要求,不断加强行业党的领导,推进行业业务转型升级,制定行业执业新标准,建立行业诚信体系,推动行业立法和信息化工作,强化行业人才培养,扩大行业社会影响力,保持了税务师行业稳中求进的发展总态势。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取得税务师资格的有13万人,全行业从业人员11万余人,其中执业税务师4.4万人,税务师事务所近6千家。全行业2016年收入超过158亿元。一年多来,我们着力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贯彻从严治党,加强党建工作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税务总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密结合行业当前发展需求,以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为主线,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基层建设年”为重点,进一步理顺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党组织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切实发挥行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取得新实效。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信息交流》(第10期)介绍了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经验。税务总局党组对行业党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新的要求。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按照中央部署和税务总局党组要求,行业党委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印发了《关于在行业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购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编制了《党建工作指导手册》,编发了15期行业党委简报,供各地学习交流“两学一做”的做法。积极落实税务总局党组要求,结合学习教育在全行业事务所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对社会树诚信之风、对客户讲廉洁之气”和“我为行业献一计”活动,推动学习教育在行业落地生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上海、海南、内蒙古等重点省(区、市)积极探索建立党建工作示范中心,为在全行业推广积累经验。建党95周年之际,对推动行业发展做出成绩的100名优秀共产党员和10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营造学先进、促发展的良好氛围。税务总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税务党建》第77期刊载了税务师行业党委践行“四讲四有”标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做法。   
    全力落实“基层建设年”工作。行业党委以“基层建设年”主题活动为抓手,不断夯实行业党建根基。一是进一步理顺党组织管理体制。完善落实党的基本工作制度。修改、制定《党委会议制度》等5个制度。巩固和完善“制度建设年”成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基本制度。二是发挥党员模范作用。设立了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窗口等,积极开展党员公开承诺践诺等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建立多元化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指导各地依照规定和程序将有关内容写入协会和事务所章程。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经费支持,并从管理费用中列支党建工作经费。四是加强调研督导。行业党委分赴海南、上海、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十几个省市调研和指导。重点检查、指导各地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建设年等活动,认真总结事务所党组织工作经验,提炼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示范作用的工作方法加以推广。五是加强教育管理。举办了行业党委常务副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党支部书记等14期专题培训班,共计800多人参加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做好党务工作的能力。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集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的通知》(组通字〔2016〕40号)的要求,不断推进行业党组织有效覆盖,共建立了省级以下行业基层党组织851个。经总局党组批准,行业党委选派6名党建工作指导员,负责指导联系重点省市、税务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各省(区、市)行业党委对没有党员的税务师事务所选派了781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目前,全行业共有党员1.3万人,约占从业人员的13%,呈增长趋势。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肯定税务师行业“两个覆盖”做法,推荐《中国组织人事报》记者到中税协专题采访,拟在年底前刊登。
    不断加强行业统战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精神和税务总局党组要求,加强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各级行业党组织大力加强行业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拓宽行业代表人士培养、锻炼和使用渠道。加强与组织、统战部门的联系,积极向各级人大、政协推荐行业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召开全国、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座谈会,倾听代表、委员呼声,增强建议、提案针对性,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目前已有18个省市成立同心服务团分团,并结合自身特点和专业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公益活动,服务社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举办了营改增税收服务公益大讲堂,捐助西柏坡“八一红军小学”更新电脑。有的分团在青海师范大学、青海大学设立“税务同心助学金”,资助10名品学兼优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举办了“四川同心·巴中慰问老红军”活动等,展现了税务师行业的责任与担当。
    (二)推进转型升级,加强法治建设
    落实总局关于行业转型升级的一系列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在立法修法工作、准则体系建设、服务营改增等方面,充分反映行业诉求,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
推动行业法制工作。一是协助《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历时4个月时间,组织多次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立法研讨座谈会等。来自政府部门、学术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专家学者、专业人士、所长等,以“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为主题,就确立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法定业务等议题展开广泛而深入的研讨。在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中有关涉税专业服务组织的条款,报国务院法制办、税务总局参考。二是主动反映行业立法意愿。配合税务总局做好税务师条例前期论证、调研等工作。2016年1月,完成立法所需听证、论证材料。二月,组织行业内各级人大、政协委员为立法积极献言献策。三月“两会”前,中税协报请税务总局主管领导提议、王军局长同意,请税务总局和行业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郝如玉,全国政协常委钱冠林、全国人大代表王力,全国政协委员宋兰,全国政协委员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总裁蓝逢辉,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国税局局长范立新等,向2016年两会提交了涉及征管法修订、行业立法等方面内容的多项议案、建议和提案。三是协助完成全国政协专题调研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立法工作。2016年4月25日,全国政协副主席、农工民主党中央常务副主席刘晓峰连续两年率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调研组,就“推进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立法”进行专题调研。此次调研组在天津、上海听取税务部门、税务师协会、专家学者的意见,与税务师、律师、注册会计师和纳税人代表进行深入座谈交流。调研后形成《关于规范服务 加强监管 促进涉税专业服务健康发展的调研报告》,报告提出:涉税专业服务在深化税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建议尽快制定《涉税服务管理条例》,修订《税收征管法》,加强市场培育和行业监管,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规范健康发展。此报告已送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
    做好业务转型升级工作。一是加快制定行业业务标准。在广泛调研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中税协制定并发布了《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鉴证业务规则(试行)》《税务咨询业务规则(试行)》《税务顾问业务规则(试行)》《纳税申报准备业务规则(试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准备业务规则(试行)》《纳税风险评估业务规则(试行)》《税务师纳税审核技术规则(试行)》7项业务规则。根据税务总局暂停鉴证业务、要求行业转型升级的实际,为引导税务师事务所拓展新业务,中税协迅速组织力量制定并发布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代理业务规则(试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准备咨询业务规则(试行)》《海关委托协助稽查业务规则(试行)》《税收优惠申报代理业务规则》《税收筹划业务规则》《资本市场涉税服务业务规则——特殊税务处理合规性审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规则》等7项业务规则。并根据信息化建设要求,编写相应11项业务规则的需求。二是拓展业务新领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师行业党委书记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地方税协、税务师事务所召开三个片区座谈会,并召开全行业开展推动行业业务转型升级大讨论。收集汇总行业内外意见和建议,向总局相关司局报送关于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开展税务师事务所从事政府购买中介服务、海关稽查将正式引入税务专业机构、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签报和报告,做好行业参与相关各项工作的准备。
    全力开展服务营改增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工作的部署和税务师行业要为服务营改增增砖添瓦、拾遗补缺的要求,中税协制定了《税务师行业服务营改增行动方案》,提出了三项总体目标、八项主要措施和具体的实施计划,召开全行业助力营改增会议作出部署。一是各省市行业党委、税协、同心服务团和税务师事务所及广大从业人员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开展政策宣传培训、协助做好营改增办税服务、开展营改增税负测算等方式,助力营改增推行。据初步统计,各省市税协和税务师事务所组织面授培训11748场,培训1280557人次;组织网络培训1242场,培训265518人次;税务师事务所服务的企业171413户(269475人次);发行纸质出版物7178册(512719发行量)、制作电子出版物3351册(209672发行量),并通过互联网新媒介服务广大营改增纳税人。二是根据营改增工作需要,中税协在全行业组建了141个营改增课题组和196人的专家库。营改增课题组收集、归纳营改增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答,对没有解答并具有典型的问题进行政策研究;组织各小课题组从所属行业中选择重点问题进行课题研究,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解决方案、调查研究、案例分析、工具软件等;组织整理纳税人提出的营改增政策疑难问题,提出政策分析和初步建议。为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会议做好准备;部分省协会就营改增问题召开了三方沟通会议。三是与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农商银行发展联盟、全美在线(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营改增服务方面搭建起沟通、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与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在京联合举办“物业管理行业营改增公益讲座”,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税总2016年第54号公告)的制定提出意见;协助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开展相关建筑企业营改增政策诉求调研活动;开展全国建筑企业营改增知识竞赛活动。
    (三)规范执业行为,加强自律管理
    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中税协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和配套办法,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行业自律管理水平。
不断完善行业自律体系。根据税务师相关政策的调整和变化,为适应税务师管理需要,制定并发布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个人会员会籍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行业诚信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体系(试行)》,修订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注册税务师行业突出贡献奖评审办法》等,完成了章程、惩戒等行业自律管理相应文件修订的准备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和《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年度检查办法(2013年修订)》《注册税务师执业道德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扎实开展三项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巡视整改的通知》,认真完成2016年度行业自律检查工作。同时,指导税务师事务所不断做强做大、做精做专。至2016年底,共认定19家5A级税务师事务所(69家授牌分支机构),30家4A级事务所(7家授牌分支机构),完成了以“创新组织形式、提高核心竞争力”为主题的专题调研。百强税务师事务所有关数据的分析结果表明,集团所占比进一步提高,经营优势突显。
参与制定行业监督管理办法。为加强税务师事务所监督和管理,协助总局拟定《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结合税务师行业自身特点,参照了国内国外同类行业的最新制度和管理经验,创新管理手段和监管方式,强化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并已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培训模式
    为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社部〔2015〕90号)要求,成功实现了税务师考试由中税协承办的转换;根据业务转型升级需要,加大了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方式的创新,为行业持续稳定发展储备培养更多专业人才。
    圆满完成2015、2016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在人社部和税务总局的指导下,在各地税务师协会大力支持和有关合作方的有力配合下,中税协圆满完成一年两考的艰巨任务。2015年度、2016年度考试报考人数和科目达到16.9万人、41万科和17.6万人、45万科,分别增长3.8%和10%。为了组织好考试,中税协认真贯彻税务总局领导要求,制定详细考试工作方案,成立考试委员会、考试办和专家委员会,制定修订考试制度和办法,明确工作职责,与相关部门联系,做好试卷保密、供电安全、网络通讯、严防作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考试万无一失。经过两次考试,约有近万人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
    不断创新培训内容和教育模式。根据行业转型升级要求,在三级培训体系的基础上,与具有专项业务特长的税务师事务所合作,建立了专项业务培训基地,已成功举办一期“海关委托协助稽查业务暨高校培训业务”培训班。根据服务营改增需求,及时调整年度培训计划,增设3期关于营改增账户设计与会计处理、营改增企业业务流程与交易结构设计的税收筹划,以及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政策解析及风险防范等内容的专项培训班。2016年,共举办22期面授培训班,累计培训2591人次。其中举办高端人才培训班3期,累计培训476人。共有45641人参加中税协网校在线学习。同时,加强师资培养和积累。举办了“税务师职业人才培养与财税高校人才教育发展论坛”“‘解税宝杯’最具影响力税务老师评选”,共评选出87名优秀老师,不断扩大涉税领域师资力量。
    (五)完善顶层设计,加强信息化建设
    落实税务师行业信息化战略,结合“互联网+”理念,提出“互联网+涉税服务”具体发展要求,推动行业信息化系统建设,打造行业互联网生态系统。
    完善行业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一是召开2016年度信息化建设委员会,听取信息化建设总体情况、行业信息化建设工程阶段总结及二期建设方案、2016年乐税网业务发展规划与信息化助力营改增行动方案、行业信息化建设工程系统架构实施情况,发挥行业专家智囊团作用,积极推进税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二是汇集会员业务需求,调整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组织召开信息化建设座谈会,开展信息化调研抽样调查和实地调研,听取税务师事务所的需求,修正行业信息化建设目标定位、建设模式等。三是根据行业信息化建设的周期与流程,制定《税务师行业信息化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四是整合互联网资源,包括行业内互联网产品等,探索建立税务师行业互联网生态系统,筹划成立税务师行业互联网联盟。
    建立健全行业应用系统。一是完善行业管理系统。建设业务报备系统,拓展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等全部业务报备功能。开发行业党建管理系统、办公应用系统、诚信管理系统和综合评价体系应用系统,提高为会员服务能力。二是改进行业报表系统,全年共设计制作统计分析报表52张,提高行业数据分析准确率。完善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系统,承接17.6万余人报名工作。三是与深圳税协联合开展涉税代理互联网服务试点工作。提出建设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约束为核心,以“互联网+”为手段的新型管理和服务机制,建设开放的、有序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和服务网络平台。
    (六)拓宽媒体渠道,加强宣传力度
    切实发挥《注册税务师》会刊、官网、微信宣传主渠道作用,不断加强主题宣传策划,及时发布行业新闻、传递行业正能量,扩大行业影响力,工作取得实质成效。
    合力增强行业宣传力度。《注册税务师》会刊坚持“三贴近”原则,全面、准确、及时、深入地宣传税务总局、行业的重点工作和决策部署,精心策划编辑《特别关注》专栏和涉税专业文章,突出税收实务操作内容,全年出刊12期,发行量突破7万份。利用新媒体,改版中税协官方,建立中税协官方微信平台,发挥其宣传优势,扩大行业知名度。其中微信上线2个月,就进入中国税务媒体及自媒体公众号排行榜前10名。目前,微信关注人数近8万人。同时,策划完成协会成立20年宣传片《追梦人》,集中反映了行业发展30年和中税协成立20年的历程,重点介绍了行业主营业务等,目前已向社会公开播放宣传。
    不断提升行业社会影响力。多次策划主题宣传活动,组织举办了服务营改增和税务师考试工作等媒体通气会、营改增涉税服务公益大讲堂。与全国律师协会联合举办2016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五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探讨供给侧改革下,财税共治与涉税服务升级。与税务总局联合举办“税收和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活动。
    2017年4月7日,启动全国税法知识竞赛和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活动得到了中央统战部八局、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和总局税收宣传中心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各地税协积极行动,组织以税务师为主体的宣讲团走进高校,向大学生宣传税法和税务师行业。截至5月底,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已走进200多所高校,4万多人报名参加全国税法知识竞赛。
    同时,依托会刊、网站、微信平台,联系30余家中央级、经济类新闻媒体,对行业立法、修订征管法、服务营改增、全国税法知识竞赛和税法宣传进校园等活动进行报道。其中,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对2016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税法知识竞赛和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进行多次专题报道。
    (七)搭建合作平台,加强国际交流
    不断加强学习与交流,组织参加国际性会议,为国内外同行业搭建沟通平台,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推动行业国际化战略实施。
    做好国内外同行接待来访。4月11日,台湾记账士公会联合会代表团一行17人访问中税协,双方就大陆针对房地产的税收政策、网络报税情形及使用率、如何掌握个人所得税缴纳及两岸税务同行有无相互前往执业的机会等进行了交流。5月10日,香港会计师公会一行16人访问中税协,双方分别介绍了香港会计师公会的基本情况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情况。6月1日,台湾省会计师公会一行5人访问中税协,双方就2016年税务师考试相关事宜和两岸四地涉税服务论坛等进行了交流和磋商。6月23日,香港税务学会一行19人访问中税协,中税协介绍了最新工作情况及协助国内企业“走出去”和“一带一路”的税务服务情况,双方还就两岸四地涉税服务论坛、AOTCA 香港年会等事宜进行了交流。
    参加两岸四地涉税论坛和国际性会议。10月5日,第三届两岸四地涉税服务论坛在香港举办。论坛主题为“促进涉税服务经验交流,应对数字经济创新挑战”。中税协、香港税务学会、澳门税务学会及台湾省会计师公会的代表共150多人参加了此次论坛。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蓝逢辉副会长、香港税务学会杨嘉燕会长、台湾省会计师公会郭聪达主任委员和澳门税务学会王健华分别介绍了税务师行业在四地发展的最新情况。10月6日,中税协代表团参加了2016年亚洲——大洋洲税务师协会(AOTCA)香港年会。会议邀请税务官员、跨国企业高管、专家学者等,围绕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和“一带一路”倡议进行了主题研讨。此次AOTCA香港年会共有来自15个国家和地区的21个成员组织400余位代表参会。
    (八)转变思想作风,加强自身建设        
    中税协坚持民主办会,按章程履行职责。同时,按照行业转型升级的要求,进一步研究探索协会工作新机制、新方式,切实加强秘书处自身建设。
    充分发挥秘书处和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共召开2次理事会(其中1次通讯审议)、1次常务理事会会议、1次服务营改增和税务师考试工作会议,就行业自律办法、准则、预算、税务师考试、部分理事与常务理事更换(增补)等重要事项进行审议;办公会通讯审议5次,提请理事、常务理事会通讯审议7次,充分发挥常务理事会的决策职能。召开会长办公会、专题会、工作例会等60余次,加强了对行业日常事务的管理。各专门委员会均召开了1—2次会议,有效地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议事和咨询作用。为加强重点工作的统筹、督办力度,集中行业专家力量,就行业重点项目进行研究和审定。2016年,秘书处在组织上述会议、形成相关决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税务总局“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会议精神,开好领导班子、工作人员民主生活会。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效率。同时,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多次组织全员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协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机制。加强协会机关党建,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支持工青妇组织开展群众活动,活跃机关文化生活。
    协会秘书处诚恳接受总局党组第二巡视组的巡视,认真配合完成巡视工作,对巡视组提出的纪律作风不够严格、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照单全收、立行立改。
    二、2017年主要工作安排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7年要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适度扩大总需求,依靠创新驱动,着力改善民生;并提出要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全年再减少企业税负3500亿元左右。这些重大举措不仅为企业减税提供了政策依据,也为税务师行业服务国家税收事业、维护纳税人权益提供了新契机。税务总局5月份发布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整个涉税专业服务市场的格局将产生重大影响,将为税务师行业带来史无前例的重大挑战和发展机遇。2017年中税协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两会精神,按照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税务总局党组对税务师行业贯彻落实《办法》提出的要求,把全行业学习、宣传、贯彻《办法》作为2017年的重要任务,加强党建保障、行业自律、业务转型、人才培养、信息服务、文化宣传、国际战略、自身建设等重点工作,努力在新形势下,实现建设国际先进、中国特色的涉税专业服务组织的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
    1.抓好《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举办各类培训班,深入解读、宣传《办法》,以此统一全行业思想,凝聚共识;为全行业理解和贯彻《办法》,奠定思想基础。
    2.切实履行《办法》赋予协会的职责。一是充分调动利用全行业资源,抓紧拟制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准则、规则);二是尽快组建专家库,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执业质量进行评价;三是抓紧做好成立税务代理人分会的各项筹备工作,修改协会《章程》,在行业管理信息平台上开发功能模块,向有意愿加入税务代理人分会的机构和人员提供相关服务。
    3.组建小微企业(含个体户)全程代理业务课题组,研究制定业务规范,开发、推荐云代理工具,编写办税人员培训教材,推进与税务机关批量申报接口的对接,鼓励地方税协、税务师事务所开展相关试点工作。
    4.与其他相关行业协会尽快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开展相关工作。密切关注《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流程》《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办法》等后续监管制度的出台和实施,做好协会自律管理制度的清理和修订工作;并在实践中,提出完善《办法》和相关制度的意见建议。
    (二)党建保障
    5.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全行业广大党员和从业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确定的重大部署上来,扎实地把中央和税务总局党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三位一体”行业党组织建设,树立行业新风,并按照王军局长批示要求,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多做思想工作,推动税务师行业实现新形势下的转型升级、持续健康发展。
    6.落实行业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完善报告制度、约谈制度、省级行业党委领导联系点制度,提高行业党建工作针对性。探索建立行业党内监督管理机制。完善行业党建基础工作保障,完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的行业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通过“以奖代补”、会费补助等方式,对行业党建工作给予支持。
    7.进一步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将党的工作融入到每个税务师事务所,对暂不具备组建党支部条件的事务所,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和建立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形成做好党的工作的整体合力。以党性教育为重点,分类分层开展培训。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指导行业各级党组织加强与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和税务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党员发展名额,夯实党的组织有效覆盖的基础。
    8.开展“促进发展年”主题活动,以党建促进行业转型发展,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推动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基地建设。总结推广“党员服务中心”“党员之家”建设经验,在全行业建立1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示范基地。组织学习交流、现场观摩、巡回报告,在行业营造争示范、学示范、追示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浓厚氛围,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行业发展。
    9.以统战工作凝聚行业力量,继续加强行业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行业代表人士的培养和使用。努力增加和扩大行业话语权。以各级人大、政协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积极协调地方组织部门、统战部门,拓宽行业代表人士政治参与渠道。举办一期以提高提案质量、提升参政议政能力为主题的培训班,提高行业代表人士建言献策水平。扎实开展同心服务团工作。督促完成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分团的组建工作,指导分团因地制宜开展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升行业影响力。
    (三)行业自律
    10.依据《办法》,做好相关行业制度的修订及实施工作。
    11.根据新的政策和行业发展情况修订《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完善税务师事务所集团化相关政策,优化认定程序,完善认定指标,控制认定数量,引导税务师事务所规范、健康发展,支持税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为落实《办法》关于税务师行业协会成立税务代理人分会的要求,税务师行业协会抓紧做好修改税务师行业协会章程及设立税务代理人分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并尽快向有意愿加入税务代理人分会的机构和人员提供相关服务。
    12.做好税务师事务所“创新组织形式,提高核心竞争力”的调研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做好税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机制的研究和改进工作。适时修订《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交纳使用管理办法》,积极研究落实为会员减轻负担的措施。打造税务师事务所合作共赢行业信息发布平台,协助会员通过互联网以各种形式联合、协作、共同发展。
    13.做好《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行业诚信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体系(试行)》的实施工作,根据相关信息系统的开发情况,做好地方税协和事务所的培训工作,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改完善。按照《办法》关于委托行业协会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质量进行评价的要求,依据业务准则、规则,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对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评价,促进业务的规范化发展。结合会员年度检查、执业质量检查和等级事务所认定等工作,加强奖励和惩戒工作,强化行业自律,切实提升行业诚信整体水平和事务所综合实力。
    (四)业务转型
    14.进一步加快业务转型和升级。今年国家将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全年再减少企业税负3500亿元左右。我们要以保证上述政策落实为切入点,围绕纳税申报代理和税务咨询主业,扩宽业务范围和增加客户数量,做好业务援助等工作。将中税协资本市场委员会调整为业务拓展和法制建设委员会,对接其他行业协会、相关政府部门,为会员搭建业务合作共赢平台。
    15. 加快业务准则制定和修订。要按照《办法》关于全国税务师行业协会负责拟制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准则、规则)的要求,根据《办法》规定的八项业务范围,按照拟制业务基本准则、具体业务准则和业务指引的总体框架,在税务总局的指导下,分类分批制定各类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试行后报送税务总局批准实施。今年重点完成《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代理业务规则》《建筑业增值税纳税申报业务规则》《房地产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服务业务规则》《金融服务增值税纳税申报业务规则》和《特别纳税调整同期资料申报准备业务规则》及业务需求编写工作;《海关稽查企业委托自查业务规则》《上市企业税务风险内控管理业务规则》的制定,以及《涉税专业服务质量控制规则》《纳税申报代理业务规则》等的修订工作。
    16.继续推进行业立法工作,参与制定《涉税服务管理条例》,协助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力争将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律地位和法定业务写入相关法律。
    17.今年国家将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由四档税率简并至三档。我们要密切跟踪国家有关营改增工作的政策调整,收集、整理、汇总各地区服务营改增工作情况,组织税务师事务所开展营改增大辅导工作;落实三方沟通机制座谈会;与中国施工业协会共同举办全国“建筑财税领军人才”暨建筑业财税知识竞赛活动。
    18.开展税收法律规范政策研究工作,成立中税协政策法规理论研究专门委员会,重点开展行业立法的理论研究工作,专注财税政策法规的解读、研究和集中沟通工作,不断提高行业在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方面的效率。
    (五)人才培养
    19.继续做好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努力做好税法知识竞赛和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大考试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参加税务师考试。研究计算机考试的规律,完善考试安全管理制度;扩充专家队伍,建立题库,组织编写考试教材和大纲;研究执业税务师评级制度和分级考试方案。
    20.落实三级教育培训体系。发挥中税协的主导性和地方税协的主体性作用,创新教育培训的组织方式;围绕行业转型升级的形势、任务、要求,丰富培训基地和网校的教学内容,提供针对性与时效性强的课程;建立分层分类培训机制,加强领军人才、高端业务人才和业务骨干等培养;加强培训基地和网校建设,探索多元化培训模式,发挥大型事务所在培训中的优势作用,摸索设立专项业务培训示范点;发挥“互联网+教育培训”的优势,完善网校平台的服务功能,丰富网校课程,提供更多优质、经济、便捷的继续教育服务。
    (六)信息服务
    21.完善行业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以“互联网+涉税服务”为目标,推动税务师事务所互联网联盟建设,构建税务师行业互联网生态系统。
    22.完善制度建设,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重点梳理流程与规则,制定中税协行业信息化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运维管理制度,细化和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内容与责任范围。
    23.继续建设“六大应用服务系统”,做好行业管理系统二期建设工作,包括党建管理系统、诚信体系、综合评价体系开发与上线。优先开发税务师事务所需要的业务支持系统。通过招标,完成办公应用系统采购、上线工作。推进大连、深圳依托互联网开展批量代理纳税申报试点工作。
    24.创新服务模式,整合应用系统及知识库,建设税务师事务所合作共赢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官方网站、服务系统、管理系统的单点登录。继续购买威科法规库和税软抽数软件,做好数据采集软件、法规库宣传、培训和维护工作。
    (七)文化宣传
    25.加强行业地位、作用的宣传,弘扬正能量。重点做好《办法》的宣传、解读工作,向社会宣传税务师行业的专业性、规范性优势,以及在涉税专业服务领域的主力军作用。继续组织好全国税法知识竞赛和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扩大行业社会影响力。发挥《注册税务师》宣传主阵地作用,优化栏目设置,加强选题策划,将会刊办精、办深、办实。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和“重点作者库”建设,通过与税务师行业、税务系统、相关院校和研究机构重点作者的联系沟通,聘请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资深税务师和财税院所理论工作者为特邀撰稿人,建立具有较高层次的专家作者队伍。做好会刊发行工作。
    26.发挥新媒体作用,改进微信公众号,建设移动端中税协微站。组织好税收宣传月和“税法和税务师知识竞赛”等活动。
    27.加强行业理论和文化研究,探索新形势下行业及税务师事务所体制、业务创新理论;加强行业文化建设,积极倡导和宣传行业文化,树立行业新形象,弘扬行业正能量。
    (八)国际战略
    28.抓紧研究税务师事务所国际化发展战略具体措施。鼓励税务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机构,支持税务师事务所拓展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和“走出去”企业的涉税业务。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一带一路”涉税服务论坛,为跨境中资企业“走出去”提供涉税专业服务。
    29.加强国际间合作交流,扩大与国际涉税专业服务相关组织的联系范围,加大国际话语权。组织参加2017年亚洲—大洋洲税务师协会年会和两岸四地涉税服务论坛。协助地方协会组织税务师事务所开展境外培训。
    (九)自身建设
    30.贯彻落实《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监督管理办法》,各级协会要按照转型升级要求,研究新形势下对协会治理结构的新要求和社团改革政策;不断完善行业民主协商、民主决策制度,强化行业重大问题决策和重要政策制定中广泛征求意见的意识和程序,增强工作科学性。做好章程修改和理事会、换届会议等准备工作。
    31.加强协会秘书处自身建设。以总局党组第二巡视组巡视为契机,通过整改对协会秘书处的工作作风进行整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会议纪律,健全协会秘书处和网校、杂志社的考勤、财务等管理制度,确保符合各项规定要求,并把制度落实到位,提升为会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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