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税协发[2017]15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宁夏注册税务师协会2017年继续教育(常规)培训计划》,提升我区税务师行业事务所所长(书记)业务素质。经研究决定:由中税协行业党委和宁夏税协行业党委(协会)在浙江大学联合举办全区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业务骨干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税务师事务所所长(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业务骨干;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参训学员进一步提升自身修养,拓宽视野,放松心情、减轻压力;切实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提高抓好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的认识和能力;提高涉税业务政策水平和事务所管理能力;了解经济发展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及方向;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为行业发展培养人才、储备能量;
三、培训时间
2017年6月4日—6月10日,4日(星期日)报到、10日(星期六)返程,培训时间5天;
四、培训地点
浙江大学(杭州市)
五、培训内容
1、税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与治理机制策略(半天);
2、经济新常态与发展新趋势(半天);
3、后“营改增”时代税务征管建设(半天);
4、大客户营销的技巧与方法(半天);
5、实战税案的讲解与启示(半天);
6、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疑难问题解析(半天);
7、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与党建创新(半天);
8、和谐基石——有效沟通与出色沟通技巧(半天);
9、现场教学(两个半天);
六、相关要求
1、各所长(书记)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好工作和学习,必须参加培训(确应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可派副所长和支部委员或骨干参加)。
2、此次培训人数计划在40人左右,请各所认真负责,积极做好培训报名工作;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5月10日前报协会秘书处;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和无故不参加培训。
3、培训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场地费、讲课费等费用由协会承担;各事务所只承担培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用。
4、为加强安全管理,6月4日在银川河东机场出发厅集中点名集合统一乘机前往,请参训人员将姓名、身份信息及手机号及时报税协秘书处,便于集中购买机票(姓名和身份信息一定要准确),凡已定票不参加培训者票价损失自行承担。
联系人:刘 蓉 罗丽炜 电话 0951-5695070
宁夏税协邮箱:nxshuixie@126.com
附件:1、全区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书记)培训班报名表;
2、全区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书记)培训班课程安排
宁夏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