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举办全区税务师事务所业务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2015-08-31 09:33
【字体:
大中小】
宁税协发[2015]30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区税务师事务所执业队伍人员业务素质,更新知识、开拓视野,提高能力,根据《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和《宁夏注册税务师协会2015年继续教育(常规)培训计划》(宁税协发[2015] 15号)的要求,经2015年8月14日会长办公会研究,定于2015年10月22日至10月24日举办一期业务骨干培训班,请各事务所提早做好工作安排,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一)注税行业内部管理及发展前景
(二)土地增值税政策解读
(三)中税协新颁布的“七个’业务规则
(四)个人所得税政策解读
(五)注册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
二、培训时间
2015年10月21日下午报到,10月22日一10月24 日上课,10月24日下午返程。
三、培训地点
宁夏税务干部学校(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312号)
四、参加人员
各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全体注册税务师(145人)、助理人员(每个所限定不超过1人),超出名额费用自理。
五、报名方式
各所在中税协《会员管理信息系统》下地方税协培训报名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名。各所于9月3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报名表提交到税协秘书处。
联系人:刘 蓉,0951-5695070。
六、具体要求
1、各事务所及各位注册税务师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此次培训,要确保本所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培训人员、时间及成绩将列入对各事务所年检考该并记入每个注册税务师人员培训考核档案。杜绝报名人员与实际参训人员不符,杜绝代学行为,杜绝无故不参加培训现象。
2、由于税校培训单位多、住宿紧张,请外市县事务所参加培训人员需住宿的要在报名表中注明,银川市各事务所参加培训人员不安排住宿。
3、参加培训人员的就餐安排:银川市各事务所参加培训人员安排早餐、中餐,外市县事务所参加培训人员安排早、中、晚餐;不在税校就餐的人员请在报名表中注明,以减少浪费和经费开支。
4、参训人员自带学习笔记本、洗漱用具。
附件:2015年宁夏税协业务骨干培训班报名表
宁夏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