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订2014年《注册税务师》杂志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做好2014年《注册税务师》杂志的征订工作,我们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下发的:中税协发【2012】048号《关于做好〈注册税务师〉杂志2014 年度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依照宁夏注册税务师行业实际情况,现就2013年《注册税务师》杂志征订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征订数量要求
根据中税协发【2010】106号、037号通知精神,结合宁夏注税行业实际情况,2014年《注册税务师》杂志各所原则上最少不得少于3份、A级以上事务所不得少于10份。
二、征订方式:
2014年《注册税务师》的征订原则由各所自行订阅,数量按照前款执行,征订工作完成后,按下发的《注册税务师》杂志订阅单的要求填写,在11月20日前报税协秘书处。汇款单的复印件及订阅单以传真或邮寄的方式反馈税协秘书处。传真0951—5695105
三、刊款的结算
杂志征订汇款可以采取银行电汇和邮局汇款两种方式。
1·银行电汇方式:
收款人(开户名):《注册税务师》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建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号:11001028100053006065
2·邮局汇款方式:
收款人:《注册税务师》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B座503室
邮编:100142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