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订2014年《注册税务师》杂志的通知

关于征订2014年《注册税务师》杂志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做好2014年《注册税务师》杂志的征订工作,我们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下发的:中税协发【2012】048号《关于做好〈注册税务师〉杂志2014 年度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依照宁夏注册税务师行业实际情况,现就2013年《注册税务师》杂志征订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征订数量要求

根据中税协发【2010】106号、037号通知精神,结合宁夏注税行业实际情况,2014年《注册税务师》杂志各所原则上最少不得少于3份、A级以上事务所不得少于10份。

二、征订方式:

    2014年《注册税务师》的征订原则由各所自行订阅,数量按照前款执行,征订工作完成后,按下发的《注册税务师》杂志订阅单的要求填写,在11月20日前报税协秘书处。汇款单的复印件及订阅单以传真或邮寄的方式反馈税协秘书处。传真0951—5695105

三、刊款的结算

杂志征订汇款可以采取银行电汇和邮局汇款两种方式。

1·银行电汇方式:

收款人(开户名):《注册税务师》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建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号:11001028100053006065

 2·邮局汇款方式:

收款人:《注册税务师》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B座503室

邮编:100142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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