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与自治区国税局注税管理中心召开协调会
3月11日宁夏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与国税局注税管理中心在自治区地税局会议室召开了2014年第一次工作协调会。协调会由协会秘书长魏西林主持,管理中心主任尹虎和秘书处、管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及自治区地税局纳税服务处参加了会议。协调会就双方共同管理工作中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磋商,为今后和谐共事、共谋发展奠定了基础。
协调会的主要事项是:1、会员管理问题。根据中税协会员会籍管理办法和总局14号令规定,“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在取得执业资质后,必须到注册税务师协会办理入会登记后方可执业”。希望管理中心在办理执业资质的同时,告知当事人到协会办理入会(团体、个人)登记手续,同时将信息传递给税协;在办理转所和类型变更时,将变更信息及时反馈到税协,税协可以在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督促当事人进行会员信息变更等手续。2、事务所分所管理问题。目前,分所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事务所对分所疏于管理,没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如何加强对分所的管理成了当务之急,希望管理中心、税协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措施。3、行业报表问题。行业报表是各所和整个行业经营成果的具体体现,做好年度行业报表的填报审核工作,税协与管理中心应加强辅导培训、沟通协调、共同审核,确保上报数据准确一致。4、行业收费问题。管理中心、税协应积极主动和物价局联系,争取在原有收费基础上增长一点幅度,最次维持现状不要降低。这也是我们为行业服务的一个具体体现。5、联合年检问题。从今年开始对行业进行联合年检,以减轻事务所的压力和负担;管理中心和税协秘书处事先商讨拿出一个年检方案,以国税、地税、税协三家联合发文统一年检。6、行业考核工作。根据中税协的要求及各外省区市税协的经验做法,税协拟出台对事务所考核办法。考核情况及信息(日常考核,年检考核)将及时与管理中心反馈沟通。7、行业培训工作。根据中税协部署安排,税协每年将制定一个具体培训计划,把培训工作计划及时与管理中心沟通协调,希望双方紧密配合,共同参与。8、坚持联系会议制度。税协秘书处与管理中心按季度召开联系会议(具体时间、内容根据工作需求确定),形成制度,加强协调、通报情况、研究工作、沟通交流、达成共识,形成统一意见。9、成立专门委员会。税协按中税协要求拟成立两个专门委员会,既:业务援助委员会、维权奖惩委员会。请管理中心协助确定一下国税参加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10、税协秘书处机构设置。对人员配置、职责、业务范围进一步明确,将及时反馈给管理中心,请管理中心也把自己内部职责分工、业务范围反馈给税协秘书处,以便双方工作人员协调开展工作。11、信息传递。税协文件、有关信息及时传送给管理中心,也希望中心就有关行业方面的文件信息及时反馈传递给税协秘书处,以便信息互通、信息共享、便于管理。12、支持行业发展。在促进行业发展方面,税协秘书处、管理中心应及时沟通,本着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原则,协商形成统一、规范、有效的意见,落实到税务师事务所;目前应两家协调尽快出台《行业规范发展意见》。